香港藝文界正面臨一陣文革風。
香港文化藝術界在三月份受到左派報章連番攻擊,這些媒體針對將在商業戲院上映的《理大圍城》(2020)的部分批評,間接令電影無法如期放映。但這已經不只是一部電影上不上映的問題,亦不是官員口中的港版國安法「只影響一小撮人」,如此國安法陰影籠罩下的新常態,令本已不穩有限的藝術創作空間更顯收緊。
先說事情後續,延續《理大圍城》一事,左派報章與號稱愛國的建制派議員乘勝追擊,將戰線擴張到接受政府資助的藝文團體,和半官方機構的西九文娛藝術區(下稱M+),被點名的藝術團體負責人,遭指責曾說過不愛國言論,而M+則因部份收藏品被指侮辱國家,由董事局主席唐英年出面解釋,並強調如藏品被裁定違反國安法,會全力配合,依法處理。
但從沒有人知道,究竟怎樣為之叫做「犯法」,亦不知過去的言論、作品會不會成為將來指證時的根據?於是人人要為自己行為做出自我審查。當政治意識大於市場和藝術價值,愛國成了衡量唯一標準,對未來香港電影製作——不論是商業還是獨立,會帶來甚麼影響?
其實,商業製作早已回避直接描寫香港近年現實,獨立製作和紀錄片近年成為創作者的表達逃生門。然而,自2020年6月30日起施行港版國安法以來,對電影放映已有明顯影響。如《理大圍城》在電影放映前必須加上警告字眼,有電影因怕觸犯國安法要被刪減內容,有電影製作人怕影響人身安全,工作人員名單不能以真名示人。
過去撰寫《理大圍城》和《佔領立法會》的訪談時,曾指出電影面對的現時遭遇,反映了香港政治和藝術空間環境,成為判斷香港眼前局勢的其中一個指標,而且「⋯⋯電影要有放映機會,都需要配合政治審查。執導兩部紀錄片的導演們需要考量的事,已經超出了正常電影導演所能承受的。對當下時局的焦慮也影響對電影剪裁時的思考。」
壞消息一浪接一浪,新規定接踵而來,無法預測的條件令香港電影創作變得綁手綁腳,變幻莫測的政治形勢入侵日常。
2021年3月15日,原定於港島區西環,在新開幕不久的高先戲院上映《理大圍城》。這場放映隸屬於「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大獎——得獎電影巡禮」,就在放映前三小時,主辦方香港電影評論學會和高先戲院,在社交平台上宣告無法放映,他們的解釋是「有感於本片的放映事宜近日受到過度關注,為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理大圍城》極受矚目,2020年在灣仔藝術中心上映以來就是一票難求。自商業戲院上映消息公開後,網路上要求加場聲音不斷,有觀眾在開售當天早上排隊購買,門票於十分鐘內賣光。觀眾對這部片的渴求,還可從取消放映後的反應略知一二,有網民在連登討論區要求串流平台購入,貼文一出超過三千多人讚好。但正如負責發行《理大圍城》、被左派報章定名為「黑暴製片機構」的影意志早已指出,不想給人「是自己步向地下」的感覺,現階段並不會安排任何形式網上放映。
事情源於左派報章在3月11日的一篇報導,文中直指電影涉及煽動對抗警方與政府,有違反《電影檢查條例》及香港國安法的明顯嫌疑,理應禁映。在更早之前,當《理大圍城》在一月獲得香港電影評論學會選為「2020年度最佳電影」時,左報已表達不滿。
這些左派報章上面撰寫文章的寫手們,由其文章來看顯然未看電影的情況下,就指控電影為「散播仇視國家情緒」,非常露骨地扣上「亂港黑暴」、「反中亂港勢力」,「鼓吹違法行為」之說更延伸到負責發行該片的影意志,以及一系列受政府資助的藝術團體上。對於這類未看先審之論,理應拒之不理,但近年在政治、法律,教育的領域上,左派報章言論的批鬥、帶風向不容小覷,實有危害被批評者職位的力量。
回頭來看,問題是:為何被指控為違法行為?在無罪假定的情況下,法庭未有判例,不可能作出指控。左派報章一直喜愛如此,要將「政治凌駕藝術」,試問一部電影放映,可以背上分裂、仇恨國家如斯大罪之名,究竟這是對觀眾有多不尊重下產生的判斷?
兩日後,即3月17日,連原定在香港藝術中心和壽臣劇院安排的場次也因而取消,至今我們依然不知道為何要下檔。
由一群不具名的香港紀錄片工作者製作的《理大圍城》,記錄了2019年十一月發生在理工大學的抗爭行動。
打從這一年七月起,運動事態升級,亦形成了新的抗爭形式:除了以往的大型集會、遊行外,勇武派抗爭者開始以更激烈手段在前線行動,每日都有新形勢發生,網上開始傳出連串失蹤及離奇死亡事件。十一月初,科技大學學生周梓樂因不明原因墮樓,「黎明行動」於雙十一發起,原意在堵塞主要交通幹道,號召市民參與罷工罷課罷市的「三罷」。
其中一場激烈衝突發生在香港中文大學,警方以學校有危險物品為由,強攻入校,在中大二號橋與抗爭者發生激烈攻防戰,眼見中大慘況,大批市民自發參與救援。此時,部份勇武派亦據守不同大專院校,浸會大學、城市大學及香港大學都有抗爭者與警察對峙,理工大學因毗鄰香港其中一個重要的交通點——紅磡海底隧道,抗爭者一度令隧道無法運作。
一開始,所有人焦點集中在中大,及至抗爭者解圍成功,警察立即部署人力包圍理大,勇武派再號召參與守護校園,發生了更慘烈的「理大圍城」事件。《理大圍城》就在這背景下誕生。整個事件有十多天,但紀錄片觸及的時間段其實不長,主要是11月16日至18日,三天內的校園內示威者面對包圍的恐懼和不安。
電影完成於事件發生兩個月後的2020年一月,連同提名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的《佔領立法會》,在疫情尚未衝擊香港、讓戲院暫時關門之前,一起在影意志策劃的「香港獨立電影節」亮相。兩部電影公開以來,一直都非常小心處理放映,電影公開起初三個月,導演們沒有參與任何映後座談,亦沒有接受採訪。
在香港, 一部電影在戲院上映,首先要領取俗稱「電檢紙」的電影放映許可證,無論商業上映或電影節上映皆然。2020年九月,疫情略放鬆下,戲院重開,影意志著手為電影申請永久放映證時才出現問題。雖未要求刪減影片內容,但這是電檢處首次下令,一部電影要加上警告字句才發送放映許可。儘管導演和主辦方不服《理大圍城》與《佔領立法會》被強制加入不屬於自己想法的警語:「當中有部分描述或行為,根據現行法例可能會構成刑事罪行」,但為了如期上映仍配合,並補上「以下為電檢處要求之告示!!」來表明非自身立場。
電檢處不滿,指不能指明由他們要求,最後更在電影上映前兩小時才傳來放映許可。影意志在當晚於臉書專頁公佈事件來龍去脈,引起一片嘩然。過程中有很多令人不解的地方:加上警告字句的理據和準則在哪裡?電檢處有權力指責片中人嗎?影片為何由IIB級(建議15歲以上人士觀看,類似台灣輔導級)改為III級(只准18歲或以上人士觀看,類似台灣限制級)?
就在發出III級告示後二十八小時,電檢處透過回應傳媒詢問時才指出,電影中有細緻記錄嚴重犯罪行為,甚至有青少年使用具殺傷力武器的鏡頭才修定為III級,但有關為何要加上警告字句這一點,至今並沒有回覆。
回顧香港電影審查,過去亦有電影因政治因素而被禁映或需要修改。港英時期的最佳例子,是唐書璇1974年於台灣攝製的《再見中國》、白景瑞1981年的《皇天后土》,都曾以「影響鄰近地區友好關係」為由被禁映,前者因直面描寫幾位年輕人因文革逃離中國,到八〇年代才可公映,後者在香港上映沒幾天後,立即被禁。所謂鄰近地區,指的自然是共產中國。亦有像徐克執導的《第一類型危險》(1980),在電檢後應當局指引,將原有的放置炸彈或爆炸場面刪減、補拍以及配音後放准上映。
不過,自從1988年十一月實施分級制度後,表面上就再沒有因政治因素而有禁映或修改的情況。電檢近年較具爭議的地方,都涉及暴力和色情。舉另一例,2009年美國導演昆頓塔倫天奴(Quentin Tarantino)執導的《希魔撞正殺人狂》(Inglourious Basterds,台譯片名「惡棍特工」)在港上映時,發行商因應被評為III級,刪剪約兩秒畫面,電檢再審後修改為IIB級,發行商亦同時發行兩個評級版本,平息觀眾對刪減版的不滿足。
官方機構針對《理大圍城》與《佔領立法會》要求的告示,與其說是根據國安法,有收緊表達自由之嚴重性,不如說是一份免責聲明,規避自身遭到任何政治上的責難。電影亦因署方的不合理要求,加入警告字句,早就開出極壞先例。電檢處沒有收回放映許可,行政部門沒有作出任何干預,不必揹查禁影片的惡名,免成眾矢之的。整個發行映演的技術面上,是戲院和發行/主辦方之間的事,香港戲院約自《十年》起對政治爭議影片敬謝不敏,即使電影有熱度也不願放映,明顯是違反商業邏輯的反常舉動,仍對外宣稱是「商業決定」;由此來看,客觀效果上,己達到電影無法在一般商業/藝術戲院上公映。
發生在《理大圍城》身上的事並非孤例,金馬獎最佳短片《夜更》放映時,同樣被迫加上警告字眼,曾在台灣放映的《刑·暴·誌—記抗爭者》(2020)電檢時還出現越權行為。
這部關於中國酷刑的紀錄短片,採訪了幾位中國及香港抗爭者談所受酷刑,片中也有重現酷刑的場面。今年二月中,製作方公佈消息,電檢除了要求在影片開場加入告示外,更以明顯欠缺憑據的不實指控,稱影片內容相當可能構成《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罪為由,要求刪剪他們認為「不實指控」的片段。
《電影檢查條例》第10(2)條訂明,檢查員只可考慮影片內容有否暴力、色情、粗言穢語、黑社會描繪等等,或有否因「膚色、種族、宗教信仰、民族來源、原屬國籍或性別」而侮辱某類人士,提出刪剪甚至禁映的決定。
根據一位前電檢處審查員的說法,比如「破壞本港與其他地區間的友好關係」的條文,早於九〇年代已從條例及指引中刪去,所以片中描述共產黨為「敵人」或片中怒罵警察的片段,不應構成需要刪剪的理由。電檢監督也無權考慮一部電影有否侵犯《電影檢查條例》以外的條例,只能出信予影片送呈人提示,讓他們自行決定是否公開放映或刪剪再行送檢。
有更多社運紀錄片不再以傳統方式放映,網路和秘密放映成了接觸觀眾的主要管道。要像疫情前,可以在街頭放映看到《十年》(2015)、《亂世備忘》(2016)和《地厚天高》(2017)似乎變得不可能,如今在戶外放映這些片,是不是也會犯上國安法的罪名?就算國安法沒有「立法」,都被商業電影院以「商業原因」為由拒放,事實上,這些涉及政治事件題材的電影一直都有需求,從藝術中心或社區放映的反應來看,也有不錯回響。
如果說電影媒介對社會產生的意義,除了提供娛樂、也應反應時代的話,曾經九〇年代的香港電影還可以拿政治人物、事件當故事,甚至開玩笑,如今這種情況早不復見,電視與主流電影製作不願處理的現實問題,獨立電影似乎猶可彌補空缺。
此一即時效果是可見的。多次在《理大圍城》和《佔領立法會》放映現場,看到觀眾因為紀錄片導演們拍下示威現場的影像而感觸落淚,有年長觀眾說要多謝導演們而親身擁抱,有年輕人看完電影、表達不滿後憤而離場,有中年觀眾未必認同片中人做法,但會詳細詢問如何可以幫助被捕的人。電影院不只是一個看到另一個真相的地方,也成為觀眾面對現實無力感的感情出口,讓溫層之間並不孤獨。
觀眾對此也不是完全被動,反送中運動造就出「黃色經濟圈」行動,用意是支持具有相同政治理念的食店、商人,令他們在抗爭運動期間損失減低。黃色經濟圈的概念,也放在支持政治立場相近的電影人上,曾在台灣上映的《幻愛》(2019),因導演周冠威曾執導《十年》最後的短片《自焚者》,獲眾多網民力挺,成為全年香港票房第二高的華語電影。
作為評論者,對眼前的電影環境並不樂觀,國安法僭建於任何香港法例之上,沒有先例,影響力又非常廣泛,從電影以外的其他範圍更見明顯。政治界對異見人士多加打壓,教育界要以愛國教育為先,香港唯一的公營廣播機構——香港電台(RTHK)在新處長上台後,在沒有充分理據下,以不持平和不客觀為由,突然抽起《鏗鏘集》、《香港故事》、《議事論事》等節目,一再表明官方對異議採完全排擠立場。
國安法實施後,電影業界不是沒有回應,曾參演多部周星馳電影,現為香港電影總工會理事長的田啟文, 接受香港電台「視點31」節目訪問時,就談到法例規定不清晰的顧慮,「要去拍一個人在街上示威,(那人)大叫『光復XX、時代XX』,然後他就被捉走了,如果拍電影時因為不清楚的法例,令我犯重罪,(還是)國安法,這些事令我非常擔心!」(原句:「我而家去拍一個人喺街上示威,大嗌『光復乜、時代乜』,然後就俾人拉喇!如果我拍戲因為呢種唔清晰,而令到我犯重罪,國安法喎,呢啲我哋咪好擔心囉!」)
在《放映週報》這個平台談論電影以外的事可能不太合適,但一部電影的公開放映與否,相對如今香港情況,顯得微不足道。例如「手足」們的處境恐怕更值得關心,在《理大圍城》末段,紀錄片工作者們拍下一群受困理大校園後得以離開的學生,他們能夠離開,除了一大群中學校長居中協助外,也是因為警方承諾18歲以下人士,只要自願登記身份,即可不被起訴;然而早前有新聞傳出,警察擬控告登記人士,秋後算賬,永不落空。
不由得想起《3cm》(2019)尾聲攝影機記錄下來之事,作為現在了解香港的另一註腳:一群罕見疾病家屬在政府門外示威抗議。同樣的場合,卻被刺耳又難聽的政治意識形態主導,令創作者動彈不得,甚至滅聲,要讓人看不到、聽不見。
過度的恐懼和不安感會持續到何時,經過2019年的抗爭後,要如何面對更嚴苛的未來政治環境,這是還願意留下來的香港人,要面對的一大課題。■
關於作者
何阿嵐
以電影營生。現正進行重訪70年代雙周刊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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