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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 2014-10-07 | 紀錄之眼 |
給我一個服從的好理由──專訪《公民不服從》導演陳育青
文 / 【社會公義獎採訪寫作教學營】葉宇軒、王雲安、杜宗霖、范嘉珊、黃彥綺、許瑞福、翁煌德

颱風過境隔日午後,導演抱著小嬰兒,準時出現在一間十坪開外的教室裡,準備接受我們的訪問。無論時地,一條抱巾,裡頭一個不時手舞足蹈的小嬰兒──母親,這是導演幾個月來一貫的形象。從台北電影節宣傳照,到電影播畢的映後座談,導演俐落的板寸頭,還有橫過上身二分之一的亞麻色抱巾,是最最醒目的個人標誌。

剛坐定沒多久,小 baby 很不給面子的哭了起來,一陣手忙腳亂地安撫、哺乳,才按照慣例,請導演簡單的聊一聊自己的經歷。


關於年少……

「我高中念的是復興美工,我一直很喜歡畫畫,書念不好,就只好去念職校。但在畫畫之外,我另外一個興趣是戲劇。」說起這些的往事,她臉上有靦腆,也有懷念:「從小,班上只要有話劇,我就一定是編劇跟導演。我記得小學還有國中畢業紀念冊上,同學都跟我說我一定會當導演,但是決定上復興美工之後,我並不這麼認為,我覺得我應該會走美術的路。……似乎對戲劇的興趣並不會被當作是一技之長,或者是可以養活自己的一件事,好像得要一個工藝的技術,所以後來我選擇去念復興美工。」

聽不出來對那時早熟的自己,有沒有一點惋惜,陳育青接著說起了後來對她影響甚鉅的,10年間的經歷:「之後我就去工作,大概工作了10年,在那10年間—— 大概80、90年代—— 正好是台灣社會運動開始走下坡的時候。」問起轉變的原因,導演說:「因為民主化,所以社會抗爭的強度就漸漸變弱。那時候最重要的抗爭應該是反核運動,其他像工運農運或政治方面的抗爭,就漸漸沒有像70、80年代那麼蓬勃。」

10年間,她待過出版社、設計公司,最後在自由時報當美術編輯。因為自由時報的工作,她加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開始接觸採訪寫作,幾年間,在記協的刊物《目擊者》固定撰稿。身為美術編輯,卻在一個專業的新聞雜誌裡撰稿:「那給我蠻大的鼓舞是,除了做一些我會的事情之外,我還應該去嘗試不會的事情,或跨出更大的領域,看不一樣東西。」

除了嘗試不一樣的事物外,陳育青也談到了自己參與社會運動以及報導寫作的契機。「我最早接觸到的是反核議題,當時是個普通的上班族,因為朋友在環保聯盟,所以就去當志工。認識了這些議題之後,她覺得反核運動是很重要的,所以那時只要有反核運動就會一起去參與,下班後跟著去立法院靜坐,這是我接觸社會運動的開始。」在記協撰稿的期間,陳育青曾寫過一篇報導《我在社會運動的停看聽》,以一個美術編輯的角色來談社會運動的參與,並談及這些社會運動中裡面認識的人,如政大的馮建三老師還有當時天下雜誌的記者邱花妹。


影像與生命的再邂逅……

「在自由時報工作六年之後,我就出國去唸書了。我到法國念電影,又回歸到了我對戲劇的喜愛。」結束了長達十年的上班族生涯,陳育青重新回到學院,直面自己對戲劇、影像的熱情。

「我一直都很喜歡看電影,年輕的時候,也是會漏夜去排金馬影展的那種影癡,單身的時候,很多時間就是看電影。」她與電影的緣分,其實很早就結下了「因為想要考大學,我待過一年的補習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其實每天都在抗拒,因為補習班的位置很緊湊、很小,像雞籠那樣,我只要經期一來,身體很不舒服的時候,就不想去上課。我會窩在國家電影資料館看一天的電影,因為我覺得看電影是唯一可以解決經痛的辦法──你的專注力被影像,被你很著迷的東西吸引住,會忘記一些生理上的不舒服。後來我就去法國念電影了,但並沒有在那邊待很久,因為我是用自己的存款,存款用完我就回來了。我在那邊待了兩年,那是我展開另外一個跟影像的關係。」

除了在法國學習電影的經驗,陳育青也曾參加全景工作室。「它是台灣第一個民眾自發起來做紀錄片運動的組織。全景給我們很好的紀錄片訓練的基礎,包括理論,實作,以及安排一些老師和第一線的紀錄片工作者進行實作教學。相對於當時劇情片來講,紀錄片門檻比較低、較容易進入。那時候的攝影機開始越來越精密,越來越小,所以大家拿了一個簡單的機器就可以開始去做紀錄片。」法國電影學習的過往以及在全景的經驗,對她來說不只是創作生涯的敲門磚,也是一個社會運動者所扮演嶄新的角色。

公民意識的靈敏度從日常生活中培養

談及公民意識的靈敏度,導演向大家分享關於她在漢娜鄂蘭著作中學習到最重要的事情。「漢娜鄂蘭的《平凡的邪惡》是非常有深度的報導文學,可以拿它來當作法庭觀察很好的例子,同時也是做報導文學滿值得參考的素材。此外,有一本《一個德國人的故事──哈夫納1914-1933回憶錄》,用很平實、類似日記體的方式去見證他在納粹大屠殺開始時前幾年間他看到的許多事情。在他看來那些事情都不是突然發生的。每一天發生一些小事情,大家都默默地容許,或者說是『容忍』,覺得自己的生活不是很方便去關注這些事情,然後經過每一天的累積,最後情勢不可挽回,造成莫大的悲劇。」如果我們能提升對那些事情的覺知,及早能發出一些警訊來提醒別人,而不是忽視它或者是詆毀那些已經知道的人。維持個人對訊息判斷的自主性跟獨立性,對報導者或創作者是很重要的!」

關於培養公民意識,陳育青則認為公民若想擁有在一個健全的社會,應該要積極參與公共活動,並關心公共議題。「很多人對生活中的事情是麻木無感的,他們提不起什麼勁做什麼事情,時機就過去了,這對公民社會是不太健康的。其實,喚起公民意識並不困難,多接觸感興趣的課程或營隊,是其中一種方法。我們除了生活娛樂外,也應該要對公共議題跟社會脈絡有一點覺知。」

另外,在片中導演個人「懷孕」到「生產」的過程,做為一條非常重要的時間線,在紀錄片製作者、事件參與者之外,導演有意識地去「提醒」自身身分的多重性。其中,母親這個身分對影片及導演的個人生活有怎麼樣的影響,不免令人好奇。對此,導演從另外一個角度,解答我們的疑惑。

「紀錄片就是一件用生命在做的事,所以從開拍到拍完,一定會在你本身的生命裡發生很多的變化。」在拍攝過程中,陳育青不斷思索究竟該不該把「自己」也放入影片?最後,還是決定以一個「事件參與者」的身分,既是旁白,也作為事件的一角側寫,在影像中呈現,因為拍攝期間正值孕期,母親的形象也就非常自然的流露出來。

至於影片中的類戲劇部分,導演也簡單說明了自己的創作想法。

由於法庭不開放攝影,她結合五年來在法院中的遭遇,採用類戲劇的方式呈現法庭的樣態,沒有選擇動畫的原因,是導演認為台灣的紀錄片有過度使用動畫的傾向,除了要避免動畫品質不佳影響影片,也希望尋求其他更有創意的呈現方式,在擬真和幻想之間呈現出自己的法庭觀察。


「多一個人看到,就是多一個影響的機會」

現在,只要在youtube搜尋「公民不服從」就可以欣賞到這部影片,令人驚訝的是,那其實不是導演上傳的:「公共電視有一個網路平台,會放他們之前放過的紀錄片。《公民不服從》在公共電視播過之後,沒多久就發生太陽花學運,我就請公視將本片放上去,並沒有另外洽談授權費。那個時候的想法是,希望藉由這部影片可以讓立法院外的學生家長知道,這些年輕人在努力的事情,是從五年前就已經開始了,因為問題一直沒有解決,一直累積到現在才爆發出來。希望家長看了這部影片之後,對於他們子女所關心的事情能有較多的了解,才會比較放心。」

當導演無償讓公視在網路上播放後,被熱心的網友上傳到自己的頻道:「但我並沒有告訴他不能這樣做或是什麼的,因為我自己是想把這個影片放上網的,只是因為幾個影展合約的關係,我還不能公開。等那些合約與影展結束之後,我還是會把它放上網讓更多人看。」

導演說,這部片並不打算如同前三部作品一樣,出版成實體。「我覺得透過網路可以流傳得更快,我其實不是很在乎播出來的品質,而是它能不能被有效的傳播與影響,所以我不打算發行DVD,我也不會請網友把連結取下。我記得丟鞋案裡面有一個律師叫做曾威凱,他說當你丟了那雙鞋出去的時候,你就等於付了律師費,我的意思也一樣,當你看了這支影片,你也等於付了版權費。」

導演認為紀錄作為社會溝通的工具,應盡其職責以回應社會,而不該讓這次事件默默的過去。所以,為了多方進行溝通,除了參加影展之外,導演也曾將部份片段放到網路上,雖然引來不少冷嘲熱諷的留言,但導演都覺得沒有關係。她計劃把本片寄給審過此案的法官,並告訴他們,法官可用判決書作為結果的呈現,而導演作為紀錄片工作者,這部紀錄片就是導演對於事件的呈現與對法官判決的回應。

導演的下一部片是以生產為主題,討論女性在懷孕期間的身體經驗和「溫柔生產」的概念。「現在台灣九成的人都是在醫院出生的,也幾乎是世界上剖腹產率最高的國家。因為醫院被我們認為是唯一可以生產的地方,可是生產不應該被當成是一種「疾病」,孕婦也不是「病人」,只要能夠讓孕婦覺得放心、安全的地方,都是可以生產的,所以「溫柔生產」就是希望把生育回歸到以母親跟寶寶為主體的「自然生理」狀況。當然也可以選擇去醫院,前提是醫院所有的作為都是要在你同意、你舒服的狀態下去操作,而不是僅取決於醫生說法或者是醫院的SOP。」

導演正參與婦女新知基金會論壇劇場《生不由己》的巡迴演出。所謂的「論壇劇場」是在一段演出後,邀請現場觀眾上去取代其中一個演員,讓觀眾思考:「如果是你的話,你會怎麼做?」然後一起討論,不同的作法會產生怎樣的改變。對這個演出有興趣的朋友,可以洽詢婦女新知基金會 。

 

「公民不服從」如何思考法律層面?

「這幾年來人民跟政府的關係實在太差了,也找不到管道雙向溝通。政府從來不願意認真的去看待,也從來不給我們一個服從的好理由,公民只好選擇不服從。『公民不服從沒有一定標準,而是case by case。看你要選擇公民不服從的目的是什麼、能承受什麼,願意付出什麼代價。」

談起「公民不服從」的問題,陳育青也順帶分享了她對於警察教育以及公民權利的想法。

「這在法律上有兩個層面,一個是比例原則,一是適法性、合法性。當雙方互相指控有涉及暴力的行為時,要看原因和可能的結果,以及不這樣做可能產生的後果.然而,在很多抗爭的起訴案件,可從警察的回應看出他們對於憲法所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認知非常低,甚至對『記者有採訪權』、『律師有立即委任、可以保護當事人、靠近他的當事人』這些權利均無所知。警察就只知道『封鎖線』,就是過了這條線,你就什麼都不能過來,什麼都不能做,以及警察是否就只能聽從命令,而不能有個人判斷等,這些都還需要很多的教育。」

「同時,完善的事後救濟行為則相對重要,如果執行強度不合理,應該要被追訴或者懲處。但目前卻是警察不管做什麼,都沒有關係,造成非常不平衡的狀態,而法官卻漠視這些濫用公權力的作為。

導演揹著熟睡的嬰兒,與在場的聽眾討論關於影片的各個面向,結束前也不忘開開自己的玩笑。

「妳說我是真的去圓山飯店找朋友嗎?典型的懷疑論者(笑)。那個法官也這樣問我。我真的有朋友住在那裡啊,可是他住在那裡是什麼目的,我就不方便告訴大家了(笑)。我是真的去找朋友,也是真的在意外的狀況下碰到這個事情。如果我今天是打著旗號去抗議的話,那我被抓還會比較甘心,但是就是剛好路過,連這樣子都要抓我,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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